2012年11月1日 星期四

說書人與迪士尼


什麼才是最賺錢的工作呢?

有些人可能會說,是當業務,因為當業務賣東西賣得越多,抽到的佣金就越多。

可是個人覺得最賺錢的工作,是創意輸出者,或者換一個名詞,是說書人。

說書人聽起來好像不怎麼樣,但基本上說書人只是一個統稱,他可以是導演,可以是遊戲製作人,可以是作家,或者是透過各種媒介把故事表現出來的人。

那為何說書人可以賺錢呢?

要舉例子很容易,比方說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就是一個例子,在哈利波特第一集還沒開賣的時候,她是一個沒錢的單親媽媽,現在光靠著這系列小說,據說比英國女王還要富有,另外創造出星際大戰的導演盧卡斯,藉有這部作品讓他這輩子不愁吃穿之外,光賣版權給迪士尼集團,就賺到了約四十億美金的收入,能說這樣的回收不巨大嗎?

撇開文學的話,遊戲,動漫都有明顯的例子,以漫畫來說,前者有七龍珠的作者繳稅繳到可以當上第一名,後者像是海賊王那樣,可以全世界賣到一億本以上,每本只收一塊錢的話,那錢可也是不少了,更何況由這個題材衍生的周邊產品效益,會有人不心動的投入這個行業嗎?另外像是國內的仙劍奇俠傳,軒轅劍,或者是國外的惡靈古堡,太空戰士系列,要舉多少例子就有多少哩。更不用說米老鼠的作者,大概在創作時,也沒想到這個小玩意能成就一個這麼龐大的事業體吧!

當然,不是隨便搖搖筆桿就能創造出傳奇作品,也不見得好作品就可以這樣發光發熱,有一大部分其實是要靠運氣來著的,當年要不是羅琳花了五年寫完,並且不放棄的找尋出版機會,也許哈利波特只是被收到閣樓累積灰塵,或者是被回收當做燃料的一疊廢紙吧。

所以雖然成功的例子多有,但底下的失敗者可是累積的滿山滿谷囉,一切都是命吧。

那,到底要不要去當說書人,去做這樣的創作呢?

個人覺得,這就跟買彩卷一樣,雖然中獎機率十分渺茫,但如果不去試,怎麼樣都沒有機會,再者,寫作這件事情,不見得需要有多聰明的腦袋,也不用花什麼特別的成本,有筆,有紙就可以完成了,何樂而不為呢?

所以有心者,就拿起手邊可用的工具,開始讓想像力轉為文字,也許有一天,下一個傳奇就這樣出現了哩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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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為什麼迪士尼肯花這麼大一筆錢來買星際大戰呢?

其實也都是利益考量,當擁有了知名的主題內容,除了拍電影可以賺錢之外,電影的周邊也是一筆生意,由電影產生的樂園設施更是能增加迪士尼本業樂園的新活力,所以這是一筆只賺不虧的生意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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